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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维权案例

 2026-09-07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消费者吴女士因身体残疾,到某保险公司线下网点咨询重疾险,工作人员见其行动不便,不仅未提供必要的协助,还以“残疾人士投保风险高,公司不承接”为由拒绝为其介绍产品,言语中带有歧视性表述,吴女士感到被冒犯。

案例分析

“受尊重权”要求保险公司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因消费者的性别、年龄、身体状况、职业等因素歧视消费者,应平等对待所有客户。本案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吴女士身体残疾而拒绝提供服务,并使用歧视性语言,违背了受尊重权的要求,伤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风险提示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消费者在接受保险服务时,若遭遇歧视性对待或不尊重的言行,可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言),向保险公司投诉部门或监管机构反映;保险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树立平等服务意识,为不同群体消费者提供公平、尊重的服务;消费者自身也应了解受尊重权的内涵,在权益受侵犯时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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