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消费者郑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后,频繁收到陌生号码发送的保险推销短信和电话,内容涉及郑先生的投保险种、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郑先生调查发现,是保险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泄露了其个人信息,导致隐私被侵犯。
案例分析
“信息安全权”要求保险公司妥善保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给第三方,且需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安全。本案中,保险公司未对合作第三方机构的信息使用进行严格监管,导致郑先生的个人投保信息和联系方式泄露,侵犯了其信息安全权。
风险提示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消费者投保时,仅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避免泄露无关隐私;在保险合同中确认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和保护措施,对“信息是否会共享给第三方”等问题提前询问;若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及时向保险公司核实信息泄露渠道,并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可向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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