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消费者刘女士为孩子投保某保险公司少儿医疗险,孩子因肺炎住院治疗,刘女士提交完整理赔材料后,保险公司以“未提前报备住院情况”为由拒赔。刘女士表示投保时未被告知“住院需提前报备”,且保险合同中也无相关条款,多次沟通后保险公司仍拒绝理赔,未给出合理拒赔依据。
案例分析
“依法求偿权”要求保险公司拒赔时需提供明确的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不得无理由拒绝。本案中,保险公司以“未提前报备”为由拒赔,但未在投保时告知该要求,合同中也无相关条款,属于无理由拒赔,阻碍刘女士行使依法求偿权,侵犯其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消费者投保医疗险时,主动询问“住院是否需要提前报备”“报备时限及方式”,并确认是否写入合同;住院后及时留存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提交理赔后若遇拒赔,要求保险公司书面说明拒赔依据及对应合同条款;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合理依据,可凭材料向监管部门投诉,推动理赔流程。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