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消费者赵女士从事快递配送工作,到某保险公司咨询意外险,工作人员得知其职业后,称“快递员属于高风险职业,公司不承保,即使承保保费也比普通人高3倍”,且语气轻蔑,暗示“快递员理赔率高,公司不愿承担风险”。赵女士认为该表述存在职业歧视,感到不被尊重。
案例分析
“受尊重权”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因消费者职业差异进行歧视,需平等对待不同职业客户,若职业确属高风险,应客观说明保费差异原因,而非轻蔑对待。本案中,工作人员不仅对快递员职业存在歧视性表述,还未客观解释保费差异,伤害赵女士人格尊严,侵犯其受尊重权。
风险提示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消费者遇职业歧视时,可要求工作人员出示“职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保费定价依据,若无法提供或表述歧视,保留证据(如录音)并向保险公司投诉;投保前可通过多家保险公司咨询,了解不同公司对自身职业的承保政策,选择无歧视、服务规范的机构;保险公司应完善职业风险评估体系,以客观、尊重的态度对待不同职业客户。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