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69岁的吴阿姨因家族有癌症病史,想投保“防癌险”增强保障,在某保险公司代理人推荐下选择一款“免体检防癌险”,年交保费4000元。投保时代理人称“免体检就不用填健康告知,直接投保就行”,吴阿姨未告知自己3年前曾患“乳腺结节”。投保1年后,吴阿姨被确诊乳腺癌,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核查发现其既往乳腺结节病史,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症”为由拒赔,且拒绝退还已交保费4000元。
案例分析
此案违背保险适当性原则的核心是“健康告知义务误导”与“核保流程违规”。一是代理人混淆“免体检”与“免健康告知”的概念,未告知“免体检防癌险仍需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如既往肿瘤相关疾病)”,诱导吴阿姨隐瞒病史,违反《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中“需引导投保人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规定。二是保险公司未严格执行核保流程,仅以“免体检”简化健康问询,未通过电话回访、病历查询等方式核实健康信息,导致“带病投保”的风险,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投保防癌险无论是否体检,均需如实健康告知,尤其是“既往肿瘤、结节、慢性病”等病史,即使代理人承诺“不用告知”,也需主动在投保单中填写,避免因“未告知”被拒赔。
- 老年人优先选择“智能核保防癌险”,若有既往结节、慢性病,可通过智能核保系统如实告知,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承保,避免人工核保中代理人误导的风险。
- 若因“未告知既往症”拒赔,查看投保时是否有“健康告知问卷”,若代理人未提供或诱导隐瞒,收集沟通证据向保险公司投诉,要求退还保费并重新评估理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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