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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老年人投保“特定疾病险”混淆“疾病种类”案

 2026-09-07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74岁的孙阿姨因常年受支气管炎困扰,想投保针对呼吸道疾病的保险,某保险公司代理人推荐“老年特定疾病险”,称“专门保老年人常见病,支气管炎住院就能赔”。孙阿姨年交保费2800元投保,半年后因急性支气管炎加重住院,花费1.5万元,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该产品仅保障‘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肺癌’等严重呼吸道疾病,急性支气管炎属于普通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孙阿姨查看合同发现,保障疾病列表中确实无“急性支气管炎”,想退保仅能拿回800元现金价值,已交的2800元保费几乎亏损殆尽。

案例分析

此案违背保险适当性原则的核心是“疾病种类误导”与“需求错配”。一是代理人将“特定严重呼吸道疾病”模糊表述为“老年人常见呼吸道病”,隐瞒“仅保障重疾级别的呼吸道疾病”的关键信息,未向孙阿姨明确列举保障的具体疾病名称,违反《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中“需清晰说明特定疾病险的保障病种及诊断标准”的规定。二是未结合孙阿姨的健康需求适配产品——孙阿姨的核心需求是“报销急性支气管炎治疗费用”,应推荐包含普通疾病医疗责任的“老年医疗险”,而非仅保严重疾病的“特定疾病险”,导致产品与实际需求完全脱节。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投保特定疾病险前,要求代理人书面列出所有保障疾病名称及对应的诊断标准,重点确认“是否包含自己常发的普通疾病”,避免因“常见病”等模糊表述误解保障范围。

- 老年人若有慢性常见病(如支气管炎、高血压、糖尿病),优先选择“包含普通疾病医疗责任的老年医疗险”,此类产品可报销日常住院、门诊费用,实用性远高于仅保严重疾病的特定疾病险。

- 若发现疾病种类被误导,收集代理人宣传聊天记录、病历诊断证明(证明所患疾病类型),向保险公司投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退还全额保费,或向银保监会反馈销售误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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