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70岁的陈阿姨担心晚年生活无人照料,某“信托公司”工作人员向她推荐“养老信托计划”,声称“投入50万元,公司会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包括护理、医疗、住宿等),到期后50万元本金全额返还,还能享受优先入住高端养老院的权益”。陈阿姨签订协议并转账后,仅收到一次“养老服务体验券”,后续未获得任何服务,当她要求退还本金时,工作人员以“协议未到期”“需缴纳服务费”为由拒绝,不久后公司失联,陈阿姨的50万元无法追回。
案例分析
此案的关键问题是“产品资质虚假”与“服务承诺不实”。一是该“信托公司”未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信托业务资质,“养老信托计划”属于虚假金融产品,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需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开展养老信托业务需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和风险管控能力,非法机构无权开展信托业务。二是营销环节针对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夸大“养老信托”的服务内容和资金安全性,未提示“信托产品存在风险,不承诺保本保息”的核心信息,同时隐瞒“资金可能被挪用”的风险,属于严重的误导性营销。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核实信托公司资质,正规信托公司可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查询,养老信托产品需在监管部门备案,切勿轻信非金融机构或无资质公司的“养老信托”宣传。
- 了解养老信托的真实属性,合法养老信托主要是通过信托机制管理养老资金,并非“投入资金就能免费享受养老服务”,需仔细阅读信托合同,明确资金投向、收益分配、风险承担等条款。
- 老年人购买养老金融产品前,可咨询专业信托顾问或律师,必要时要求子女陪同,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陷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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