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5月,52岁的周某投保某重疾险,投保问卷询问“是否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周某明知自己有5年高血压病史且需长期服药,仍勾选“否”。2024年2月,周某因突发脑中风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调取其过往就诊记录,发现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最终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法律依据: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健康信息,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策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关键提示: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属于健康告知核心内容,即使投保时未因该病就诊,也需如实申报;若担心被拒保,可选择支持“智能核保”“人工核保”的产品,而非刻意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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