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客户张某为自己投保某保险公司重疾险,在健康告知环节未如实填写既往高血压病史。投保1年后,张某因突发脑溢血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查时发现,张某在投保前3年就已被医院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且未按医嘱规律服药,遂以“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为由拒绝赔付,双方产生纠纷。
风险解析:
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在投保时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健康状况是保险公司评估风险、确定承保条件的关键依据。张某隐瞒高血压病史,使得保险公司在不了解真实风险的情况下承保,违背了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此类案例提醒消费者:投保时务必仔细阅读健康告知条款,如实填写过往病史、体检异常等信息,避免因“侥幸心理”导致后续理赔受阻;同时,保险公司也需在投保时明确提示告知义务,减少信息不对称。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诚信是保险的基石,隐瞒重要信息不仅无法获得保障,还可能损失已交保费。消费者应秉持“如实告知”原则,不确定的健康问题可咨询专业医师或保险公司客服后再填写。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