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客户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意外险,条款中“免责条款”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参与潜水、攀岩等高危运动导致的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半年后,王先生在户外攀岩时不慎摔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以“属于免责范围”为由拒绝。王先生称投保时未注意该条款,认为保险公司未尽提示义务。
风险解析:
意外险的“免责条款”是界定理赔范围的关键,尤其是高危运动、醉酒、战争等情形通常被列为免责项。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需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明确说明”义务(如在条款中加粗标注、让投保人签字确认),但投保人也有义务仔细阅读条款内容。本案中,保险公司已在保单中对免责条款加粗提示,王先生因自身疏忽未关注,导致理赔失败。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意外险时,务必逐条阅读“免责条款”,明确哪些情形不在保障范围内;对于“高危运动”“职业类别限制”等模糊表述,要主动向销售人员确认(如攀岩是否属于免责、自己的职业是否符合投保要求),避免因条款理解偏差影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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