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商

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带病投保”未告知,理赔遭拒

 2026-09-07 来源:互联网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投保重疾险时,健康告知问卷中询问“是否曾患有高血压”,其当时已确诊高血压两年但未规律服药,认为问题不大,便勾选了“否”。一年后,王先生因突发脑梗住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其投保前已有高血压病史且未如实告知,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并解除合同。王先生需自行承担高额医疗费用。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诚信投保是基础:投保时务必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对健康告知问卷中的问题要逐项仔细阅读并如实回答,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告知。

    2.  如实告知是关键:健康状况(如既往病史、体检异常、住院手术史等)是核保的重要依据,隐瞒病史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拒赔甚至保费损失。

    3. 理解告知范围:健康告知通常询问的是“已知的”、“在医学上确诊的”疾病或症状,不确定的情况应咨询专业人士或向保险公司说明。

    4.  保留就医记录:投保前及投保过程中的就医记录、检查报告应妥善保存,避免理赔时因信息不全产生纠纷。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