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陈阿姨经朋友推荐购买某增额终身寿险,代理人称“年化复利3.5%,30年后本金翻倍”,并演示“投入100万,60岁时能领200万”。但陈阿姨投保后发现,合同中“现金价值表”显示,第10年现金价值仅约85万(远低于预期)。当她要求退保时,仅拿回82万(扣除手续费),损失近18万。
风险分析:
• “演示收益”≠“保证收益”:增额终身寿险的收益由“现金价值”决定(写入合同),而代理人常以“高档演示利率”(如3.5%)诱导投保,但实际收益可能低于演示(当前监管要求演示利率最高3.0%)。
• “滚动复利”表述误导:部分代理人混淆“预定利率”(3.5%是监管规定的上限,并非实际年化收益)与“实际IRR(内部收益率)”,导致消费者误解收益。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关注合同“现金价值表”:投保时要求代理人提供《利益演示表》,重点核对“现金价值”一栏(即退保能拿回的钱),而非仅看“演示收益”。
• 警惕“高收益”话术:增额终身寿险的核心优势是“长期稳定增值”,但需长期持有(至少10年以上)才能体现价值,短期退保损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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