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王爷爷独居,某机构推销“以房养老”业务,称“将房子抵押给公司,不用卖房就能每月领1万元养老金,百年后房子仍归子女”。李奶奶签合同后,前6个月收到养老金,第7个月起被要求偿还高额“服务费”,否则收房。原来合同暗藏陷阱,房子已被低价过户给第三方,李奶奶面临无家可归。
风险分析:
欺诈分子曲解“以房养老”政策,通过虚假合同将老人房产抵押或过户,以“养老金”为幌子骗取房产所有权。李奶奶未看清合同条款,轻信口头承诺,忽视房产处置的法律风险。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正规“以房养老”需经银保监会批准,由保险公司等持牌机构办理,任何个人或非金融机构推销的同类业务需警惕;
处置房产务必告知子女,通过公证处或律师审核合同,留存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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