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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被保险人身故后,继承人继承保险权利义务”

 2026-09-07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2020年,​​王某​​(被保险人)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100万元),并指定其妻子​​李某​​为受益人。同时,王某还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元),但未指定受益人。

2023年,王某因突发疾病去世。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有:

  • ​​配偶李某​​(妻子)
  • ​​父亲王某父​​(65岁)
  • ​​母亲张某​​(62岁)
  • ​​儿子小王​​(10岁)

王某去世后,其家人整理遗物时发现上述两份保险合同。

​​争议情况​​

  1. ​​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李某)​​
    • 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将100万元保险金直接赔付给​​指定受益人李某​​,没有争议。
  2. ​​意外伤害保险(未指定受益人)​​
    • 该保险的50万元保额​​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 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李某、王某父、张某、小王)均主张继承这笔保险金。
    • 但保险公司要求所有继承人共同申请,并担心部分继承人可能放弃继承或争议分配比例。
  3. ​​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的寿命)的继承问题​​
    • 其中一位继承人(王某父)认为:​​自己年老体弱,依赖王某的赡养,应多分保险金​​。
    • 另一位继承人(小王的监护人)认为:​​孩子未成年,未来教育需要资金,应优先保障​​。
    • 保险公司表示:​​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分配​​。

​​法院判决(模拟)​​

  1. ​​终身寿险(指定受益人李某)​​
    • ​​100万元保险金归李某所有​​(因明确指定受益人,不属于遗产)。
  2. ​​意外伤害保险(未指定受益人)​​
    • ​​50万元保险金属于王某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李某、王某父、张某、小王)共同继承。
    • 法院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综合考虑各继承人的实际情况:
      • ​​小王(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且需抚养,适当多分(如20万元)。
      • ​​王某父、张某(老人)​​:因年老需赡养,合理分配(如各12万元)。
      • ​​李某(配偶)​​:作为家庭主要成员,剩余部分(6万元)归其所有。
    • ​​所有继承人需共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权公证书​​。

​​法律依据​​

  • ​​《保险法》第42条​​: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被保险人身故后,其继承人(如父母、配偶、子女)有权承继被保险人的保险权利和义务,包括申请理赔。

风险分析:

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直接给受益人,不属于遗产,避免继承纠纷!​​

如果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算作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继承人需协商分配比例,或通过法律程序确定,才能顺利拿到保险金!​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指定受益人最省事;没指定的话,就按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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