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吴XX是江门市明X电力有限公司的员工,该单位在我司已经多年为被保人投保了我司的富德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D款),保额20万元, 我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吴XX的理赔申请,申请书述,被保人于2025年3月体检时发现颈部甲状腺结节,后经医院手术并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癌。现向我司申请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赔付。
经我司调查,被保人出院的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未见淋巴结转移,根据根据《甲状腺癌分期标准》及《富德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D款)》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 基本重大疾病的定义中第一条恶性肿瘤-重度,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重度”,不在保障范围内:“2.TNM 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案例分析:
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部分恶性肿瘤已经不再是不治之症,像甲状腺乳头状癌、慢性淋巴白血病、皮肤恶性肿瘤、未转移的神经内分泌肿瘤等,所以保险公司也将这类恶性肿瘤排除在重大疾病保险范围外。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对于此类客户在理赔拒付后,我司理赔人员要用专业的精神与客户做好沟通工作,让客户清楚恶性肿瘤不一定达到重大疾病范畴,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像此客户的疾病完全可以治愈。通过我司理赔人员的专业解释,避免产生投诉及投诉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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