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高血压未告知,投保后遭拒保
张先生(化名)2023年5月通过线上渠道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投保时,面对健康告知中“过去两年内是否有体检异常”的询问,他想到自己半年前体检时曾查出血压偏高(160/100mmHg),但自认症状轻微且未服药,便选择了“否”。同年10月,张先生因突发心梗住院,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调取其完整体检报告,发现其投保前已存在明确的高血压病史(且属2级高血压),随即作出**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张先生虽感委屈,但只能接受这一结果。
案例分析: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基石
1. 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相关重要事实的法定义务。张先生的高血压病史,尤其是达到2级水平(收缩压≥160mmHg),属于“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
2. 影响核保结论:高血压是心脑血管疾病的核心风险因素。若张先生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极可能要求进一步体检、要求控压达标复查,或做出除外心脑血管疾病责任、加费承保甚至拒保等不同核保结论。其未告知行为剥夺了保险公司进行准确风险评估和公平定价的权利。
3. 保险公司行使合法权利:保险公司基于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该事实足以影响承保决定,依法依约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诚信告知,勿存侥幸: 投保时务必逐项、仔细、完整阅读并回答健康告知问卷。无论体检异常、门诊就医记录、住院史还是慢性病情况,只要健康问卷问及,都应如实告知。切勿因“感觉不严重”、“医生没让吃药”、“认为查不到”而隐瞒或遗漏。保险公司核保依赖的就是投保人提供的关键信息。
2. 留存资料,确保准确:投保前整理好本人近期的体检报告、病历等医疗记录,确保告知内容准确无误。不确定之处可咨询专业人士或保险公司客服。
3. 尽早规划,健康投保:保险是应对风险的未雨绸缪。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时尽早规划投保,不仅更容易通过核保,获得标准费率承保,也能在风险发生时获得及时保障。拖延投保或带病投保,不仅可能面临拒保、加费、除外责任,更可能错失保障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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