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消费者孙某因腰椎间盘突出和混合型颈椎病向某人寿申请赔付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经某人寿调查核实,孙某在投保前1个月时已确诊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和混合型颈椎病,而在投保时故意隐瞒病情、未如实告知、未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最终,某人寿因消费者投保前情况未如实告知,违反告知义务,予以拒付。
风险分析:
该案件中孙某投保前已确诊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和混合型颈椎病,患有该疾病投保小病医疗保险时应予以责任免除,所以说孙某这一行为已影响到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是否根据客户情况予以相关责任免除承保。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既往病史情况,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也可对消费者投保前既往病史相关疾病予以拒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理赔条件、报案时效、理赔流程等关键内容,清楚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因误解条款而在理赔时产生纠纷。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据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若因消费者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损害的是消费者自己的利益,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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