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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保险营销误导之“有病就能赔”

 2026-09-08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45岁的郑女士在小区保险宣传活动中,被代理人推荐一款“全能重疾险”。代理人拍着胸脯保证:“这款保险保所有大病,不管得了什么重病都能赔50万,小病住院还能报销。”郑女士因身边朋友患癌的经历,觉得需要重疾保障,便花每年1.2万元投保。投保后第2年,郑女士持续腹泻腹痛,被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中度),属于慢性消化系统疾病,治疗花费12万元。她认为这属于“大病”范畴,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查看合同后发现,该保险仅保障合同列明的28种法定重疾和19种轻症,溃疡性结肠炎不在保障范围内。郑女士联系当初的代理人,对方已离职,新接手的代理人表示“只能按合同条款执行”,郑女士的治疗费用最终只能全部自付。

风险分析:

此类纠纷的核心是营销误导导致的“保障预期与实际条款不符”。重疾险并非“所有大病都能赔”,而是仅对合同明确约定的疾病种类及达到特定严重程度的病症承担责任。部分代理人为追求业绩,刻意模糊保险责任边界,用“有病就赔”“保所有大病”等话术诱导消费者,利用普通人对“大病”的通俗理解与保险专业定义的差异钻空子。消费者因缺乏保险专业知识,容易轻信口头承诺,忽视对合同条款的仔细阅读,导致投保后无法获得预期保障,既损失保费又无法转嫁风险。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购买重疾险前,务必索要并阅读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疾病定义”条款,明确保障的具体疾病种类;重点关注28种法定重疾(所有重疾险必保),对其他附加保障的疾病需逐条确认;要求代理人在计划书上书面列明保障范围,对“保所有大病”等口头承诺进行录音或书面确认;投保时对比不同产品的保障范围,优先选择对高发轻症(如原位癌、轻微脑中风等)覆盖全面的产品;如对条款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核实,不盲目依赖代理人解释,避免因误解而投保不适合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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