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退休职工赵女士被推荐 “年金险”,销售人员称 “每年领 5 万元,保证领终身”。投保后发现合同约定 “保证领取 20 年,身故后未领满部分一次性给付”。赵女士认为被误导,经调解保险公司按现金价值退保,损失 1.5 万元。
风险分析:
年金险的领取方式是关键卖点,营销误导常出现在 “保证领取期限”“身故责任” 等条款。此类产品分为 “终身年金”(活多久领多久)和 “定期年金”(领至约定年龄),“保证领取” 通常指 “即使身故也会支付满约定年限”,并非 “无条件领终身”。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要求销售人员在合同中圈出 “领取起始年龄”“保证领取期限”“身故保险金” 等关键条款,书面确认。
计算 “IRR(内部收益率)”,多数年金险长期 IRR 在 3%-4%,警惕 “收益远超存款” 的虚假宣传。
优先关注 “保证领取部分” 的金额,这是确定能拿到的收益,分红 / 万能账户部分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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