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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保险营销误导

 2026-09-08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2024年12月,周先生在寿险公司销售人员李某推荐下,购买一款年金保险产品。李某称产品因“监管政策调整”将于2025年1月停售,强调“停售前购买可锁定高收益”,还承诺“年化收益不低于5%” 。在销售人员李某的强烈推荐和说服下,周先生听信片面之词,未细看合同条款就签了保单。直到2025年2月,某个偶然的机会,周先生发现产品仍在官网销售,且合同条款标注“收益根据公司实际投资情况浮动分配” 。周先生投诉并要求退保,经调查,李某虚构停售信息、夸大收益,公司为周先生办理退保,对李某作出解除代理合同等处罚。

风险分析:

李某在保险公司未发布停售公告情况下,炒作停售,违反《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售前“四不得”中“不得以停售或价格变动进行宣传炒作”的规定;承诺“年化收益5%”与合同条款不符,构成“不真实、不准确表述”,违反禁止虚假或夸大宣传规定。消费者容易被这类话术误导,盲目购买不适合自己的产品,造成经济损失。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消费者要警惕销售话术套路,对“限时停售”“高收益承诺”等保持警惕,可要求销售人员提供官方公告或书面证明材料,除此之外,消费者可以主动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等官方渠道核实产品信息 ;在投保的过程中,必须尧仔细审阅合同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免责条款”“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对专业术语或模糊表述,要求销售人员逐条解释并留存沟通记录,也可向保险公司柜面或者官方客服、公司官方网站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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