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2年,45岁的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推荐下,打算购买一份重疾险。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时,问卷中询问“是否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赵女士5年前曾查出患有高血压,一直通过药物控制,但她担心如实告知会被拒保或提高保费,便勾选了“否”。之后顺利通过核保并每年按时缴纳保费。2024年,赵女士突发脑溢血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通过调取赵女士的就医记录,发现她投保前就患有高血压,且长期有高血压药物购买记录,最终以赵女士未如实履行健康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
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赵女士故意隐瞒高血压病史,违反了如实告知这一法定义务,使自身面临拒赔和保费损失风险。
2. 保障失效风险:隐瞒健康状况即便侥幸承保,一旦出险,像赵女士这样被查实未如实告知,保险合同解除,保障失效,被保险人将失去原本期望的风险保障,患病后的经济负担无法得到保险补偿 。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如实告知:投保前务必如实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无论病情轻重,都不应隐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2. 咨询专业人士:对健康告知内容有疑问,或不确定某些情况是否需要告知时,及时咨询保险专业人士或保险公司客服 。
3. 了解核保结果:如实告知后,接受保险公司的核保,可能出现正常承保、加费承保、除外承保、延期承保或拒保等结果,应理性看待,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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