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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重疾险健康告知隐瞒之险

 2026-09-08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2018年,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王先生在保险代理人小李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终身重疾险。投保时,小李询问王先生是否有过重大病史,王先生因担心被拒保,隐瞒了自己长期服用降压药控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事实,在健康告知栏全部勾选“无”。2023年5月,王先生突发心肌梗塞住院,手术费用高达20万元。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收到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调查发现,王先生在投保前三年内多次因高血压并发症就诊,且糖尿病已出现早期肾病症状。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重要事实”为由解除合同,拒绝赔付并退还部分保费。王先生懊悔不已,原本指望的50万理赔金化为泡影,还损失了5年累计缴纳的3万元保费。

风险分析:

1. 健康告知是重疾险的核心义务:保险公司依据告知内容评估风险,决定是否承保或调整保费。隐瞒病史等于埋下“理赔炸弹”,一旦出险必然触发拒赔条款。

2. 侥幸心理危害巨大:消费者认为“小病不影响”“保险公司查不到”,实则现代医疗信息联网,保险公司理赔调查可轻易获取就诊记录。

3. 代理人未尽提示责任:部分代理人为促成保单,可能淡化告知重要性,甚至暗示客户隐瞒,但法律后果由投保人承担。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主动全面告知:投保前整理近5年就诊记录,主动向代理人说明所有疾病、服药及住院情况,要求代理人记录在案。

● 核对健康问卷:逐条确认告知内容,避免代理人代填或勾选“默认健康”。

● 保留证据:要求代理人提供书面投保确认书,明确记录告知过程,避免口头承诺。

● 利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若已如实告知,即便两年内出险,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但故意欺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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