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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7.7万购车按12万投保车损险:超额保险的效力认定

 2026-09-08 来源:互联网

案情简介: 

  赵先生以7.7万元购车,销售人员代办保险时将车损险保额设为12万元。赵先生质疑保险公司虚构保额牟利,投诉至监管部门。 

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主张按系统查询的“市场价”承保,但未审核购车发票,导致保额远超实际价值(超额保险)。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超额部分无效: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出部分不产生效力。 

  2. 退还保费义务:保险公司须退还多收保费;若故意虚构保额,可能构成欺诈,承担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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