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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伪造签名的保单陷阱

 2026-09-08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陈先生患糖尿病多年,业务员李某上门推销重疾险时说:“只要投保,确诊大病就能赔50万,健康告知我帮您填。”李某代填表单时,擅自勾选“无慢性病”,并模仿陈先生笔迹签了名。投保后,陈先生始终没收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李某解释“系统故障,不影响保障”。

2年后,陈先生确诊肺癌,申请理赔时遭拒。保险公司出示两项证据:一是投保单签名笔迹鉴定为“非本人签署”,二是调取到他3年内15次糖尿病门诊记录,证明“未如实告知”。陈先生这才明白,李某不仅伪造签名,还拦截了回访电话。此时李某已离职,声称“曾口头告知健康告知重要性”,责任全推给陈先生。    

风险分析:

1、合同自始无效:根据《保险法》第34条,非本人签名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2、销售环节失控:业务员为冲业绩,代填信息、伪造签名,甚至拦截回访,暴露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管理的漏洞。

3、举证难度极大:消费者若无法证明“签名为伪造且本人不知情”,易被认定为“默许代签”,维权陷入被动。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亲笔签名加标识:投保单必须亲笔签名,并在签名旁加按指纹、标注日期;2、核实回访记录:收到保单后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要求播放回访录音;3、查验电子签名:通过“金事通”APP查询电子保单,核对签名是否为本人笔迹,发现异常立即要求保险公司作废保单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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