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李女士的父亲被确诊癌症,她在某直播平台刷到主播声称:“投保XX特药险,120万一针的抗癌药免费打,保所有癌症,保费仅300元/年”。主播展示了药品包装盒和“理赔案例”,并称“错过今天再无优惠”,李女士当即下单投保。
半年后,父亲病情恶化,医生建议使用某款CAR-T疗法药物(正是主播提到的“120万一针”),李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该药品未纳入合同清单”。保险公司出示的合同显示,涵盖的药品均为“紫杉醇脂质体”“顺铂”等临床已较少使用的传统化疗药,而主播口播的CAR-T药物仅在“宣传视频”中出现,未写入条款。李女士联系主播时,发现账号已注销,直播团队也人去楼空。
风险分析:
1、虚假承诺诱导:利用癌症患者及家属的焦虑心理,夸大保障范围,将未纳入条款的高价药作为“卖点”,属于《广告法》禁止的“虚假宣传”。
2、条款专业壁垒:药品清单大量使用化学名称(如“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而非患者熟知的商品名(如“赫赛汀”),导致消费者误判保障范围。
3、主体追责困难:直播团队多为“空壳公司”,骗取保费后迅速注销,消费者难以找到责任主体,维权往往不了了之。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要求客服以书面形式(邮件或平台消息)确认“保险涵盖的药品商品名、适应症、适用癌症类型”,并注明“与主播宣传一致”,避免口头承诺无据可依。
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www.nmpa.gov.cn)查询药品“是否获批上市”“适用病症”,避免被“淘汰药、试验药”误导。
3、观看直播时录屏保存主播的承诺内容,并到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若后续发生纠纷,可凭公证书向平台追责(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需对商家资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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