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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终身寿险隐瞒乙肝”陷阱:病毒携带不用管?理赔遭拒付

 2026-09-08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客户张女士投保终身寿险时,代理人得知其乙肝小三阳病史,声称“病毒携带不算病,告知了反而可能加费”。张女士遂未告知。投保第2年,张女士因肝硬化身故。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其投保前多次乙肝复诊记录,以“未如实告知重要病史”拒赔,合同终止且不退保费。 

风险分析: 

1. 代理人失职:未提示乙肝病史对寿险核保的关键影响(通常需加费或延期); 

2. 客户轻信风险:混淆“病毒携带”与“健康标准”,未意识到肝病对身故责任的关联性;  

3. 保险公司免责依据:乙肝病史直接影响承保决定,未告知构成重大违约。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所有慢性病史(含乙肝/甲状腺疾病等)均需主动告知,勿自行判断“是否重要”; 

保存投保前所有体检及门诊记录,核保时主动提交; 

若代理人阻挠告知,立即向保险公司投诉并更换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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