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货车司机陈先生投保定期寿险时,代理人将其职业填写为“物流文员”(一类低风险职业)。2年后陈先生因车祸身故,保险公司核查发现其真实职业为“长途货运司机”(四类高风险职业),以“未如实告知职业风险”拒赔80万身故金,仅退还保费。
风险分析
1、拒赔核心依据:寿险费率与职业风险挂钩,高风险职业(如矿工、货运司机)发生事故概率显著增加,隐瞒职业类别等同欺诈。
2、代理人失职:为通过核保故意低报职业类别,导致合同自始无效。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必做:对照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核对自身职业编码;若职业变动(如文员转销售),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补充告知。
证据留存:要求代理人书面确认填报的职业类别与代码;保留劳动合同、工牌等职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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