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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忽视血糖异常告知,重疾险理赔陷入困境

 2026-09-08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Z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决定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健康风险。在填写健康告知表时,Z女士注意到有一项询问关于“是否患有糖尿病或血糖异常”。张女士回忆起几年前的一次体检中,医生曾提到她的血糖水平略高,但并未确诊为糖尿病,且之后她也没有再进行过深入的检查或治疗。

在咨询代理人时,代理人轻描淡写地说:“血糖稍微高一点没关系,很多人都有这种情况,不用特别写上去,不会影响你理赔的。”Z女士听后,觉得代理人说得有道理,且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便没有在健康告知表中填写血糖异常的情况。

然而,几年后,Z女士不幸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的2型糖尿病,并引发了多种并发症,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昂贵的医疗费用。当Z女士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包括调阅Z女士的医疗记录。调查结果显示,Z女士在投保前已存在血糖异常的情况,且该情况并未在健康告知表中如实反映。

基于这一发现,保险公司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了Z女士的理赔申请。张女士对此感到非常震惊和不解,她认为自己的情况并不严重,且代理人也表示不需要告知。但事实是,由于她的疏忽和代理人的误导,她现在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风险分析:

1、代理人专业缺失与误导:本案例中,代理人缺乏专业素养,为了促成交易而忽视保险合同的“如实告知”原则,误导消费者隐瞒重要健康信息。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保险市场的公平与诚信。

2、消费者健康意识与法律意识淡薄:张女士作为消费者,缺乏足够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她没有充分认识到血糖异常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也没有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健康告知”的部分。这导致她在投保时忽视了重要的告知义务。

3、法律后果严重: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未如实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被解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并可能不退还保费。张女士的案例就是这一法律后果的生动体现。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增强健康意识与法律意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应充分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并增强法律意识。要认识到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是投保人的重要义务,也是确保未来理赔顺利的关键。

2、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健康告知”的部分。要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为疏忽或误解而陷入理赔困境。

3、不轻信口头承诺:对于代理人提出的建议或承诺,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判断,不轻信口头承诺。如有疑问或需要确认的事项,应要求代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供明确答复。

保留相关证据:投保后,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病历、核保记录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在未来的理赔过程中可能起到关键作用,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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