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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车险定损”猫腻:维修厂与定损金额不符,谁来担责?

 2026-09-09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赵女士驾车发生追尾事故,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为8000元,赵女士选择一家维修厂修车,结算时维修厂称实际花费1.2万元,差额4000元需赵女士自行承担。赵女士质疑定损偏低,保险公司表示已按车辆实际损失定损,维修厂存在过度维修,双方僵持不下。

风险分析:车险定损是保险公司根据车辆受损情况、维修市场价等确定的合理维修费用,而部分维修厂为牟利可能扩大维修范围或抬高报价。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超出定损范围的不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发生事故后,选择保险公司合作的定点维修厂,其维修价格与定损金额通常一致;若选择非定点厂,维修前要求保险公司、维修厂三方确认维修项目及费用;留存定损单、维修清单、缴费凭证等,对维修厂过度维修的证据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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