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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团体意外险个人投保”骗局:单位统一买?实为“个人险”

 2026-09-09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农民工小张所在工地称“统一买团体意外险,每人扣500元”。半年后小张工伤,申请理赔时发现是“个人意外险”,且受益人是工地老板,理赔金被老板截留,小张未获赔偿。

风险分析

单位以“团体险”名义为员工买个人险,暗中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侵占理赔金。小张未核实保单类型和受益人信息,轻信“单位统一投保即保障自己”。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团体意外险受益人应为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单位不得指定自身为受益人;

要求单位提供保单复印件,核对“投保人、受益人、保障范围”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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