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王先生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父亲购买高血压药,持续两年多。投保重疾险时,他未告知该情况。一年后王先生确诊肺癌,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通过医保系统查到其名下有长期购买高血压药的记录,认定“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依据健康告知条款拒绝赔付。王先生虽提供体检报告证明自己无高血压,但无法推翻医保卡使用记录的关联性,最终理赔失败。
风险本质:
医保卡外借产生的就医、购药记录会被默认为本人病史,影响投保和理赔认定。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外借他人购药、就诊;
若曾外借医保卡,投保时主动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并提供本人近期体检报告佐证;
投保前查询个人医保使用记录,核对是否有非本人的就医购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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