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王先生为购置价20万元的家用车投保车损险时,为节省保费,与保险公司协商按15万元保额投保(不足额投保)。半年后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维修费用经定损为8万元,保险公司却按“保额与实际价值比例”计算赔付金额:15万(保额)÷20万(实际价值)×8万(维修费)=6万元,王先生需自行承担2万元差额。
风险本质:
不足额投保会导致出险时无法获得全额补偿,保险公司仅按投保比例承担责任,保费节省的金额远低于可能的损失。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车险投保时按车辆实际价值(折旧后金额)足额投保,避免为省保费选择不足额投保;
了解“车辆实际价值”的计算方式(通常按新车购置价每年折旧6%-10%),而非购车原价;
投保时核对保单上的“保险金额”与车辆当前价值是否匹配,如有疑问及时向保险公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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