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周先生的车险到期日为12月31日24时,他于12月30日在线投保次年车险,误将“投保成功日”当作“保险起保日”,未留意保单约定“起保日为次年1月1日0时”。12月31日傍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此时旧保单已到期,新保单尚未起保,处于脱保状态,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所有损失需自行承担。
风险本质:
混淆“投保生效日”(支付成功、保单生成的日期)与“保险起保日”(保障开始的日期),导致新旧保单衔接出现空档期,脱保期间出险无保障。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车险投保时明确选择“起保日”,确保与旧保单到期日无缝衔接(如旧保单12月31日24时到期,新保单起保日可设为12月31日0时或次年1月1日0时);
投保后立即核对保单上的“起保日期”和“到期日期”,确认无脱保风险;
交强险脱保后上路行驶属违法行为,会面临罚款扣分,建议提前3-5天投保,避免因系统延迟影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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