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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投保“生效日”与“起保日”混淆,脱保期间出险不赔

 2026-09-09 来源:互联网

案例详情:

周先生的车险到期日为12月31日24时,他于12月30日在线投保次年车险,误将“投保成功日”当作“保险起保日”,未留意保单约定“起保日为次年1月1日0时”。12月31日傍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此时旧保单已到期,新保单尚未起保,处于脱保状态,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所有损失需自行承担。

风险本质:

混淆“投保生效日”(支付成功、保单生成的日期)与“保险起保日”(保障开始的日期),导致新旧保单衔接出现空档期,脱保期间出险无保障。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车险投保时明确选择“起保日”,确保与旧保单到期日无缝衔接(如旧保单12月31日24时到期,新保单起保日可设为12月31日0时或次年1月1日0时);

投保后立即核对保单上的“起保日期”和“到期日期”,确认无脱保风险;

交强险脱保后上路行驶属违法行为,会面临罚款扣分,建议提前3-5天投保,避免因系统延迟影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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