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林先生在投保寿险后一年内,因工作压力大患上抑郁症,最终自杀身亡。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自杀发生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内(自杀免责期)为由拒绝赔付。
风险分析:寿险合同通常有自杀免责期,一般为2年,在免责期内自杀,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等法律规定,有权拒绝赔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1.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自杀免责条款。2. 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有心理问题及时寻求帮助。3、保险时保障客户的正当权益,不能通过保险来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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