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55岁的客户赖某为一市场小商贩,一次在银行存钱时,银行工作人员以投资理财为由,将X保险公司的3年期保险产品包装成只要交1年,5年后就能得到高额回报,赖某轻信了工作人员的误导,逐投保了年交50万的保险;但第二年赖某收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其缴纳第二年的保费50万元,由于客户无法继续缴纳,导致该合同失效,要求退保时,发现只能退还30万元,损失了近20万元。在客户不清楚需要缴纳3年,且客户经济能力无法承担该份保险的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仍然向赖某推销需长期缴纳保费的险种,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分析:
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销售流程,强化“客户利益优先”原则,不得通过销售误导等方式,诱导客户、或者强制销售;金融消费者可重点关注新规中关于“禁止强制销售售”“回溯管理”等条款;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执行“双录”(录音录像)和冷静期制度。
为了能够充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应该关键证据保留 保险合同、销售录音/录像、沟通记录、拒赔通知书等。
消费者维权途径
1.协商:直接与保险公司沟通,要求书面回复。
2.投诉:拨打金融监管总局12378热线或向当地金融监管局提交材料。
3.调解: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免费调解。
4.诉讼/仲裁: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提起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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