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李阿姨去银行存款时,柜员推荐某“明星基金”,称“过去三年年化收益20%,稳赚不赔”,未让其做风险测评。李阿姨投入10万元,半年后基金净值下跌30%。她要求银行赔偿,银行称基金合同已注明“风险自担”,且系统记录李阿姨“自愿购买”,最终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风险分析:
银行未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未进行风险测评就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老年人推荐高风险基金,属于违规销售。同时,柜员隐瞒基金波动风险,夸大历史收益,构成营销误导。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购买基金前必须完成风险测评,确认产品风险等级(R1-R5)与自身匹配;
2、对“稳赚不赔”、“高收益”等话术保持警惕,历史收益不代表未来表现;
3、要求机构书面说明产品风险,不熟悉的产品坚决不买,必要时咨询专业理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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