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2025年初,65岁的退休教师王女士在某银行网点被保险销售人员推荐一款“保本高收益”理财险。销售人员强调“年化收益5.8%”,却未说明需持有15年才能保本,且隐瞒了提前退保将损失40%本金的风险。王女士投入20万元后,因急病用钱申请退保时才发现仅能拿回12万元。
王女士向上海银保监局投诉。经核查,该销售行为存在三重违规:向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老年人销售高风险产品(适当性错配);未完整揭示退保损失等关键条款(适当告知缺失);承诺收益未提示不确定性(适当销售失范)。监管部门依据《保险法》第131条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16条,责令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对机构处以30万元罚款(沪银保监罚决字〔2025〕18号)。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将适当产品通过适当方式销售给适当客户”原则,特别是对老年群体应履行更高标准的提示义务。消费者购买复杂金融产品时,务必核实条款并留存销售承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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