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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等于买了保险必须赔吗?

 2026-09-09 来源:互联网

在理赔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子,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认为只要熬过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就不可以此为由拒赔。这种观念其实是不正确的,虽然有两年不可抗辩期条款,但不是所有带病投保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保险公司都必须赔付。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吧。

案例

客户张女士,在2010年5月投保了重疾险,2015年确诊乳腺癌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随后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张女士在投保前不久就被医院确诊为右侧乳腺癌,出院后立刻投保,并且隐瞒病情。

那么,张女士带病投保,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是不是熬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不得解除合同或者拒赔了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案例分析

1、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定义是什么?

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是就等于买了保险必须赔?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等于买了保险必须赔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未必起作用,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如果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内患病了一般都不赔,就算故意拖过两年再报案,法律大概率也不会支持赔付。如果投保前就患有重疾的,两年后申请理赔,这种情况就是变相的恶意骗保行为了。法院类似的判决案例比较多,都是支持拒赔的,骗保痕迹太明显,法律不可能纵容大家骗保,如实告知是我们的底线,一定要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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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之所以能成立,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如实告知。换句话说,如果投保时不诚信在先,你就很有可能得不到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总之,两年的不可抗辩条款其实是针对人们的诚信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条款。希望大家在购买保险时不要向保险公司隐瞒自己身体的真实情况,应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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