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明:
吴先生在北京务工,经同事介绍参加了某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活动后深刻认识到保险是未来生活的保障,打算每年拿出15000元,交费10年,投保一款年金保险。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了解到吴先生每月薪资不到8000元,承担房租和日常生活开销后余额不多,于是提醒吴先生选择保险时,既要考虑自己的保障需求,又要考虑自己的缴费能力,不能因为购买保险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吴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冲动了,在和销售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后,选择配罝了更加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风险分析:
“三适当”原则,简单地说就是要求金融机构把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通过适当的销售渠道和销售人员提供给适当的消费者。本案中,销售人员遵循“三适当”原则,引导吴先生理性投保、合理做好资产配置,最终确保吴先生投保的保险产品与自身的风险、经济能力相匹配,不仅保障了吴先生作为金融消贵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践行社会责任与合合规经营的重要体现。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作为消费者,在投保保险产品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损失承受程度等情况,根据自身保险需求和缴费能力,通过正规的销售渠道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切勿盲目跟风购买。一般米说,建议保贵支出控制在家庭总收入的10%-20%,避免因缴费压力过大导致保单失效、退保等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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