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在保险理赔纠纷中,因健康告知隐瞒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客户刘女士的遭遇便是典型案例:投保重疾险时,代理人以“甲状腺结节是小问题”为由,劝说其无需写入健康告知。然而2年后,刘女士确诊甲状腺癌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通过核查病历发现未如实告知,最终以“未履行告知义务”拒赔,且已交3年的保费无法退还。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一方面,部分代理人为追求业绩,忽视“如实告知”这一保险核心原则,误导消费者隐瞒健康异常,直接导致保险合同失去保障效力;另一方面,消费者自身对条款重视不足,未仔细阅读“健康告知”条款,轻信代理人的口头承诺,最终承担了本可避免的损失。
在此提醒,健康告知需逐项核对,即便是看似轻微的“小毛病”,也可能与后续理赔密切相关;隐瞒病史属于违约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建议投保时要求代理人书面标注需告知的健康问题,并妥善保留病历及核保记录,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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