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22年5月,许先生参加某保险公司举办的“养老规划讲座”,讲师宣称“购买我们的养老年金险,每年交5万,交3年,60岁开始每年领3万元(相当于年化5%收益),活多久领多久,比存银行划算多了!”许先生觉得收益稳定,便为父母投保,共缴费15万元。2023年,许先生仔细研究合同后发现:父母60岁时每年实际领取约2.1万元(需扣除初始费用等),若按总投入15万计算,前10年累计领取仅21万,年化收益率不足2%,远低于讲师宣传的“5%”。更关键的是,合同中的收益演示表明确标注“低档收益为0,中档收益约1.8%,高档收益约3.5%(非保证)”,讲师却只展示了“高档收益”场景。许先生认为被误导,要求退保,但因已过犹豫期(15天),需承担较大损失。
案例分析
本案是典型的“夸大收益”营销误导。根据监管规定,保险产品的收益分为“保证收益”(写入合同)和“演示收益”(非保证,仅作参考),其中分红型、万能型等新型人身保险的演示收益必须明确标注低、中、高档,并提示“不代表实际收益”。本案中,讲师故意忽略合同中的收益演示说明,仅强调“高档收益”(年化5%),且未说明该收益的实现条件(如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达标),甚至将不确定的分红收益描述为“确定收益”,属于虚假宣传。消费者若轻信此类宣传,可能因实际收益远低于预期而遭受资金损失。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消费者购买理财型保险(如年金险、分红险)时,务必警惕“高收益承诺”:一是要求销售人员提供书面合同,重点查看“保险责任”“收益演示表”及“风险提示”部分,确认收益是否为保证、是否有浮动区间;二是牢记“演示收益≠实际收益”,尤其是分红险、万能险的收益与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挂钩,可能为零甚至亏损;三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官方APP查询产品真实收益历史数据,或咨询专业人士评估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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