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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甲状腺结节隐瞒致重疾险拒赔

 2026-09-10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2022年3月,45岁的林女士投保某公司终身重疾险,健康告知中“是否患甲状腺疾病”一栏勾选“否”。2024年8月,她因甲状腺乳头状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取其2021年体检报告(显示甲状腺结节4级)及就诊记录,确认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经核查,甲状腺结节与癌症存在直接医学关联,最终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案例分析

林女士违反《保险法》第十六条“最大诚信原则”: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评估风险的核心依据,林女士明知结节病史却故意隐瞒,直接影响核保结论(若告知,大概率除外甲状腺责任)。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适用:该条款仅保护非故意隐瞒,而林女士属故意不告知且未告知事项与出险直接相关,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 

理赔调查覆盖全面:保险公司通过医保系统、体检机构、同业数据交叉验证,隐蔽病史难以隐藏。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健康告知需“有问必答”:医生诊断的异常(如结节、息肉)无论是否治疗均需申报,勿信“小问题不用说”。 

保留投保前5年病历:重点核对体检报告、门诊记录,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曾投保重疾险”。 

警惕“熬过两年就能赔”:故意隐瞒属欺诈,即使过两年仍可能拒赔,诚信才是保障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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