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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拒捕致死拒赔案

 2026-09-10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孙某因涉嫌集资欺诈被网上追逃,2023年11月在高速收费站遇民警设卡拦截时,驾车加速冲卡导致车辆侧翻,孙某颅脑损伤身故。保险公司以其“抗拒刑事强制措施致死”为由拒付50万寿险金。

案例分析

《保险法》第45条明确规定“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为法定免责情形;执法记录仪显示孙某连续撞击两辆警车,涉嫌《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

医学与法律交叉论证:家属主张“死因系事故而非执法行为”,但法院认定:抗拒行为是引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保单无需单独约定此免责项,因《保险法》45条属强制性规定。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逃避执法等于主动抛弃保险保障。

2.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逮捕/追逃等全过程;

即使执法人员存在程序瑕疵(如未亮明证件),只要执法行为整体合法,免责即成立。

3.维权路径:对执法合法性存疑时应事后申诉,而非现场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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