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李先生2023年投保百万医疗险时,未告知体检发现的肺结节。2025年因肺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
1. 根据《保险法》第16条,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影响承保决定的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 肺结节属于呼吸系统异常,直接影响重疾险/医疗险核保结论。
3. 保险公司通过医保记录、体检机构调取到投保前检查报告。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1. 投保时逐项核对健康问卷,有体检异常/就医记录均需告知。
2. 不确定是否需告知的情况,建议通过"智能核保"或人工核保确认。
3. 补充告知可在保险合同成立后2年内申请(不可抗辩条款)。
版权声明
广深在线内容如无特殊说明,内容均来自于用户投稿,如遇版权或内容投诉,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