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23 年 10 月,客户刘女士投保了一份医疗险,合同约定 “仅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医”。2024 年 3 月,刘女士因感冒选择家附近的私立诊所治疗,产生医疗费用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付。
案例分析
医疗险对就医机构的约定是为了控制医疗成本、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刘女士在私立诊所就医,不符合合同中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的要求,属于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医疗险前,需仔细确认合同中对就医机构的要求(如医院等级、公立 / 私立性质等)。就医时尽量选择约定范围内的医院,若因紧急情况需在非约定医院就医,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避免影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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