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24 年 2 月,客户郑先生投保了一份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年 4 月,郑先生与朋友聚餐时大量饮酒,醉酒后独自驾车回家,途中不慎撞到路边护栏,造成腿部骨折,产生医疗费用。郑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后予以拒付。
案例分析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影响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通常被列为责任免除情形。郑先生在醉酒状态下驾车发生事故,属于条款中明确约定的免责范围。醉酒会显著增加意外发生的风险,保险公司通过此类条款合理规避明知风险而为之的行为导致的理赔责任,因此拒赔符合合同约定。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约定,避免在醉酒、吸毒、服用管制药物等状态下从事高风险活动。这些行为不仅会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导致出险后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最终损害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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