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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金融教育宣传周】“冒名顶替生存核查” 陷阱:找人冒充被保险人,骗保露馅担罪责​

 2026-09-10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找人替代核查,生存金欺诈被揭穿​

刘女士为母亲投保了一份长期护理险附加生存金责任,合同约定母亲年满 70 周岁后,每季度需通过保险公司的生存核查才能领取生存金。投保 3 年后,刘女士的母亲不幸去世,刘女士却不愿放弃这笔稳定的生存金收入。当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季度生存核查时,刘女士找来与母亲身形、年龄相似的邻居张阿姨冒充母亲,企图蒙混过关。起初几次核查,由于工作人员对被保险人面容不熟悉,刘女士的伎俩暂时得逞,累计骗取生存金 3 万余元。但在一次年度生存核查中,保险公司更换了核查人员,新工作人员发现 “被保险人” 的言行举止与之前的记录存在差异,且对家庭细节的回答含糊不清。工作人员随即要求出示身份证核对,张阿姨因紧张露出破绽,最终承认了冒名顶替的事实。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后,立即终止给付生存金,追回被骗款项,并将刘女士的骗保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刘女士因保险欺诈罪面临法律惩处。​

风险分析:冒名核查漏洞难掩,法律后果严重​

长期护理险、年金险等产品常设置生存核查环节,目的是确保生存金给付对象的真实性。刘女士试图通过找人冒名顶替的方式逃避核查,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诚信原则。随着保险公司核查机制的完善,核查人员不仅会核对身份信息,还会通过询问家庭情况、过往经历等细节进行交叉验证,冒名顶替很容易在细节盘问中露出马脚。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故意欺骗保险公司获取生存金的行为已构成保险欺诈,行为人除需退还骗取的保险金外,还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等刑事处罚,个人信用也会留下永久污点。​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正视生存核查的必要性,理解这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正常流程,切勿试图通过冒名顶替等手段逃避核查;被保险人身故后应及时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或理赔手续,主动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申领身故保险金等合法权益;切勿轻信 “找人顶替就能蒙混过关” 的侥幸心理,保险公司的核查手段不断升级,骗保行为终会被识破,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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