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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2026-09-10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介:

张某投保某百万医疗险,投保前已确诊高血压三级。投保时未向保险公司告知该病史。投保一年后,张某因高血压并发症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取既往就医记录后,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张某向监管部门投诉,经核查,投保人投保时明知自身患病却刻意隐瞒,保险公司拒赔符合保险法规定,投诉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

《保险法》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张某明知自身患有高血压,却刻意隐瞒,属于故意未如实告知。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投保健康保险时,务必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隐瞒既往病史。隐瞒病史不仅会导致后续理赔被拒,还会影响自身保险权益。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础,切勿为了顺利投保而隐瞒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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