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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房养老”骗局——房产变废纸的惨痛代价

 2026-09-11 来源:互联网

案例简述:

2022年,北京62岁的孙大爷在公园遇到自称“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推广员,对方推销“以房养老”项目:“把房子抵押给我们,每月能领2万元养老金,还能免费住高端养老院!”孙大爷心动了——他和老伴退休金共8000元/月,想改善生活又不想卖房。

推广员带孙大爷到一家“合作公证处”,在未详细阅读合同的情况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包括《房产抵押合同》《委托处置协议》)。对方解释:“只是走个流程,房子还是您的,我们帮您用房产抵押借钱,钱投到‘国家支持的养老项目’里,每月返利给您。”

最初3个月,孙大爷确实收到了每月2万元的“养老金”(实际是贷款机构放款后转给他的钱)。但第4个月,贷款机构突然要求还款本金200万元(原房产评估价),并称“投资项目亏损,需老人补足差额”。孙大爷这才发现:所谓的“以房养老”其实是自己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借出的200万元被养老公司拿走投资(实际用于个人挥霍),而自己需承担全部债务。因无力还款,贷款公司将房产拍卖,孙大爷和老伴最终流离失所。

风险解析:

1. 混淆概念欺诈:正规“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老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房产最终由保险公司处置。而本案例中的“以房养老”实为非法集资——老人将房产抵押借款后,资金被欺诈方挪用。

2. 合同陷阱:欺诈方通过复杂合同(如委托处置协议)让老人签署授权书,实际将房产处置权转移给第三方,最终房产被低价拍卖。

3. 庞氏骗局本质:前期支付的“养老金”来自新客户的借款,一旦没有新资金注入,资金链立即断裂,老人成为最终受害者。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正规“以房养老”产品仅有少数保险公司试点(如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可通过银保监会官网查询;

• 凡涉及“房产抵押”“委托处置”的项目,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确认合同条款中是否保留房产所有权;

• 不轻信“高回报养老项目”,尤其是要求抵押房产、签署复杂委托协议的情况,多与子女沟通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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