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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富德生命人寿【金融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混淆“存款”与“保险”的销售误导案​

 2026-09-11 来源:互联网

案例介绍​​

2024年中,周先生去某银行办理三年定期存款到期转存业务。一位穿着银行制服(实为保险公司驻点人员)的工作人员刘某热情接待了他,并推荐一款“银保理财产品”,声称“比定期存款利息高,保本保息,有保险保障,还能灵活取用”。刘某重点强调了该产品的历史高收益(宣传单上印着“过往平均年化收益5.2%”)和“随时领取”的特点,将其描述成一种收益更高、流动性更好的“升级版存款”。当周先生明确问“这是存款吗?是不是保险?”时,刘某含糊其辞地回答说:“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特别储蓄计划,有保险公司做保障,安全性更高,性质和存款差不多,比存款好。”

周先生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在没有仔细阅读产品说明的情况下,办理了投保手续。一年后周先生需用钱想取出部分,才发现购买的是一款万能型年金保险,不仅本金无法随时全额取出(需退保或部分领取,有金额和次数限制,且早期部分领取/退保会损失本金),当前结算利率也已降至3.8%,且并非保本保息。周先生感到被欺骗,要求银行给个说法。

​案例分析

此案是典型的在银保渠道混淆产品性质的销售误导:

​    1.故意模糊界限:​​ 刘某作为驻点销售人员,在银行环境内穿着类似银行员工的制服,利用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基础,故意规避“保险”字眼,使用“理财产品”、“储蓄计划”、“升级存款”等易于混淆的非专业术语进行推介。

​    2.不当类比存款:​​ 将保险产品(万能险)直接类比甚至等同于“存款”,错误传达“保本保息”(万能险只有保底利率,本金可能因退保损失)和“灵活支取”(保险产品的领取规则和灵活性远低于活期存款)的核心特征。

​    3.淡化保险属性与风险:​​ 对产品的保险本质(年金保险+万能账户组合)、相关保险责任、初始费用扣除、退保/部分领取的限制和损失风险、结算利率的不确定性等重要信息未作清晰、显著说明。

​   4.利用信息不对称:​​ 在客户主动询问性质时,依然未清晰回答是保险产品,存在主观误导性。此举违反了监管部门关于银保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等混淆,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的禁令。

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提醒广大群众:

​   1.明确产品属性:​​ 消费者在银行办理业务时,遇到员工推荐产品,第一要务是弄清其本质:是存款、银行理财、基金还是保险产品?直接问:“这是保险产品吗?请明确告诉我。”坚持要求对方清晰回答。

2.​看清产品名称与合同:​​ 所有保险产品都有明显的产品名称(如XX年金保险),签署的都是保险合同而非存款单或理财协议。务必索要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规定、费用扣除)。

​   3.警惕“存款替代话术”:​​ 对声称“替代存款”、“比存款划算”、“保本保息”、“灵活支取和存款一样”等宣传语保持高度警觉。保险产品和银行存款的本质、风险、流动性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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